某公司销售经理张某被下属销售员高某发现存在数十万元账款缺口。某公司调查后确认,张某利用负责客户对接及货款回收的职务便利,将已从客户处收回的35万余元货款私自侵占。因张某手下其他业务员不配合调查,实际侵占金额可能更高。某公司遂委托本所律师团队作为控告代理人,启动刑事控告程序。
律师团队聚焦"职务便利"与"侵占事实"两大核心推进工作:一方面,系统梳理证据链调取张某的劳动合同明确其"负责销售及货款回收"的岗位职责;固定高某的谈话笔录及微信聊天记录,证实账款缺口及张某的侵占行为;整理已查明的35万余元货款回收记录与公司账目对比,明确资金去向异常。另一方面,针对"其他业务员不配合调查、可能存在更大金额侵占"的情况,向公安机关提交线索清单,建议对张某手下团队的业务往来及资金流向开展延伸侦查,并就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及证据要求提供专业意见,协助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。
目前,公安机关已采纳控告意见,认定张某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,对该案正式立案侦查,相关侦查工作正在推进中。本案通过精准锁定核心证据、有效引导侦查方向,成功推动刑事追责程序启动,展现了律师团队在企业职务犯罪控告中,以证据为依托、以法律为支撑的专业能力,为企业及时遏制内部财产侵害、挽回经济损失奠定了坚实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