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二 强奸罪辩护突破:从犯认定+谅解促成缓刑-强奸罪-浙江佳兆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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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案例二 强奸罪辩护突破:从犯认定+谅解促成缓刑

    被告人龙某在张某实施强奸醉酒未成年女性的犯罪过程中,明知其意图仍为其望风,且阻止他人施救。案发后,龙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,并获得对方谅解。后龙某因涉嫌强奸罪被起诉。

    辩护团队深入分析案情后,围绕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悔罪表现制定辩护策略。明确指出龙某未直接实施强奸行为,仅负责望风与阻碍施救,在犯罪中起辅助作用,应认定为从犯;同时,结合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、主动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,以及初犯、偶犯且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,向法庭强调其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较小,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。庭审中,辩护人通过提交赔偿协议、谅解书等证据,系统阐述从宽量刑的法律依据。

    最终,法院全面采纳了从犯、认罪认罚、取得谅解等辩护意见。综合考量龙某的从犯地位、坦白情节及悔罪表现,认定其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,符合缓刑适用标准,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二个月。此次辩护通过精准把握从犯认定与谅解情节,成功为龙某争取到缓刑判决,充分展现了刑事辩护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关键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