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二 宁波涉黑案财务人员辩护:从涉黑指控到2年刑期的精准定性-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-浙江佳兆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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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案例二 宁波涉黑案财务人员辩护:从涉黑指控到2年刑期的精准定性

    在宁波徐某重大涉黑案件中,主犯徐某因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,其余十余名成员面临不同程度刑罚。本所律师接受财务人员张某委托,为其辩护。

    辩护团队介入后,准确抓住案件关键情节。一方面,通过研究在案证据,证实该财务人员不了解组织违法犯罪行为,工作仅限于日常,无参与涉黑组织活动的主观故意;另一方面,张某到案后积极配合调查、认罪态度诚恳等情节,构建辩护策略。庭审中,辩护人以严谨证据链为支撑,清晰界定财务工作与涉黑犯罪的界限,坚决主张其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。

    最终,法院采纳辩护意见,认可财务人员张某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行为的实质性区别,结合其从宽情节,依法从轻量刑。但由于其为一起虚假诉讼案件提供了帮助,构成虚假诉讼罪,判处有期徒刑2年。此次辩护成功剥离涉黑罪名,实现轻刑判决,充分展现刑事辩护团队在复杂案件中精准把握法律定性、维护当事人权益的专业实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