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一 开设赌场罪:主犯立功退赃,成功争取缓刑-开设赌场罪-浙江佳兆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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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案例一 开设赌场罪:主犯立功退赃,成功争取缓刑

    被告人程某伙同他人,在多个副食店、超市内放置赌博机,通过按日支付场地费的方式长期非法获利18,000元,作为主犯被公诉机关指控开设赌场罪,面临严厉刑罚。程某家属为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,委托本律所律师团队担任辩护人。

    接受委托后,辩护团队经研究卷宗,和程某深入沟通,制定了可行的辩护方案。首先,强调程某有立功情节;其次,团队收集程某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银行凭证,结合其在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的认罪笔录,依据从轻减轻处罚的相关规定,向法院提交充分的辩护意见,力主对程某适用缓刑。

    最终,法院全面采纳辩护观点,认定程某构成立功,依法从轻处罚,并综合考虑其认罪、退赃、悔罪表现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三年,罚金2万元。其余被告人也因认罪态度良好获得从轻处理。此次辩护,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的判决结果,更彰显了本律所对法律条文的深刻理解与精准运用能力,以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素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