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五 虚开发票案:多维策略全力争取权益-其他案例-浙江佳兆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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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案例五 虚开发票案:多维策略全力争取权益

    被告人谢某某因参与严某、谢某注册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,面临5-7年刑事处罚风险。其中,涉案发票1512份,票面金额8亿元,违法所得355万元,其家属委托本所担任辩护人,团队针对谢某某个体情况制定专项辩护策略。

    辩护过程中,团队聚焦谢某某的行为边界与责任程度:通过梳理工商登记、实际操作记录等证据,明确其仅为挂名法人,未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及发票开具决策,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;同时,结合其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的情节,主张构成自首,且系初犯、自愿认罪认罚,社会危害性较低,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。庭审中,辩护人以多组证据论证其与主犯的作用差异,强调挂名身份与实际罪责的关联性。

    法院虽未认定从犯及自首,但采纳了认罪认罚、情节较轻的辩护意见,考虑到谢某某在犯罪中作用较小,最终以虚开发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,罚金5万元,并责令退缴违法所得。本案通过精准定位当事人角色、深挖从轻情节,在重大涉税案件中为挂名参与者争取到合理量刑,彰显了辩护团队针对不同主体制定差异化策略的专业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