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告人张某为完成公司招标文件制作,通过微信购买5枚伪造的公司印章并使用,因涉嫌伪造印章罪面临刑事处罚。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,张某倍感委屈陷入深深焦虑之中。
辩护团队在明确被告人对指控事实无异议的基础上,构建了"三重论证"辩护策略。首先,强调张某行为系出于工作需求,是职务行为,为工作之便,并未为个人谋私利,主观恶性小。第二,没有给被冒用公章的单位之利益造成任何损害,社会危害性小。第三,张某有稳定的家庭、稳定的工作,无再犯的可能,人身危险性小。由此,律师主张免予刑事处罚,相对不起诉。庭审中,辩护人以清晰的逻辑和充分的法律依据,向法庭全面阐述从轻量刑理由。
最终,但公诉机关鉴于本案系系列性案件,涉案公司、人员众多,若不予起诉,将影响量刑平衡,没有采纳不予起诉的辩护意见。但是,对律师提出的从宽处理的量刑意见均以采纳,作出了判处张某拘役3个月,缓刑4个月的较轻幅度处罚。此次辩护通过精准把握量刑情节,成功实现最低量刑与缓刑判决,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展现了刑事辩护在类案中的重要价值。